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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标准:主动 热情 快捷 规范
主动:用户来店修车,应主动迎上,仔细询问用户的服务需求。
热情:用户来店修车,应尽快安排修理,并请用户在休息区稍等。对一时无配件的,则应与用户沟通,确定配 件等待的大致时间,并留下联系电话,届时通知用户来店安装。
快捷:无条件以客户为主,不拖拉,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车修好。对电话请求上门服务的用户,应尽快答复 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规范: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应按技术要求进行各种故障处理。严格区分三包件与非三包件,对超保的配件,严 格按统一价格表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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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服务标准
为了对本公司的产品质量负责,确保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产品新“三包”相关规定,特制订以下三包规定:
一、三包修理范围
1、车架、前叉在两年内如有脱焊、断裂予以更换(外力撞击、强力颠簸损坏者不在三包范围内公司给予修理, 只收取材料费)
2、蓄电池在一年内发现漏液、安全阀失灵、外壳龟裂予以更换
3、控制器、充电器在一年内发生故障可以维修或更换
4、电机轮毂在二年内发生齿轮破碎、轴承破碎、电机壳座开裂、电机烧坏(不包括人为损坏)等故障予以免费 维修或更换(无刷电机轮毂使用寿命不少于五年)
5、一体化轮毂一年内出现断裂等质量问题予以更换
6、上述期限以购买日期为准
二、不属“三包”的范围和内容
1、用户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保养等造成的故障
2、用户自行改装、拆修造成损坏,以及自行分解使用非本公司的原装部件使故障原因状态破坏无法进行技术鉴 定和分析的故障.
3、用户使用、保管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故障
4、对产品出厂日期涂改,无保修卡或卡、物不符的车辆
5、易损件、消耗品不予“三包”
6、使用说明书上规定范围之外自行拆损件
7、未经经销商或维修站同意自行修理的费用
三、保修原则
1、“三包”范围以外的故障及“三包”期以后,本车的主要件本公司仍负责修理,但酌情收费。
2、超“三包”期以后的电池更新,本公司一律按出厂价供应。但旧电池必须一比一回收,返回制造厂,以免造 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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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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